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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6/232.公司名稱:關中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(1)本公司於104年6月17日董事會同意子公司Grand Hall USA Inc.處分不動產案,惟因 其中標的不動產為本公司提供與借款銀行之擔保品,須借款銀行同意將擔保品釋出, 買賣交易才能順利進行。(2)經本公司與借款銀行達成協議並經104年6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所擬還款安排後,借 款銀行遂可配合將抵押權解除,故該不動產買賣交易已能順利進行,特此說明。8.因應措施:發布重大訊息說明。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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