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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說明:一、本公司現金股利分派部份,業經一○四年六月十六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, 合計分派新台幣6,085,114,690元整,每股配發金額依除息基準日民國104 年7月20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,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 台幣10元,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,元以下捨去,分配不足一元之畸零款 項合計金額,轉列公司其他收入處理。二、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一○四年八月十四日,屆時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宏遠證券(股)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「禁止背書轉讓」支票方 式發放(發放至元,元以下捨去),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。現金股利總額 在新台幣50元以下且無匯款帳號者,僅郵寄通知書,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【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 號3樓,電話:(0二)二三二六八八一八】領取。三、除分函各股東外,特此公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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